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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构建金融审判与金融管理联系协调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 发布日期: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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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与法院系统协作配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同解决金融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及诉前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践行“司法服务金融”理念。5月25日下午,宿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宿迁中院、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宿迁银保监分局联合召开全市金融审判与金融管理工作座谈会。


宿迁中院岳军专委、市人行徐威副行长、宿迁银保监分局张可乙副局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王飞副局长,市工商银行、宿城区恒生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宿迁市润达担保公司等6家金融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法院、金融办分管负责同志参与此次座谈,就《关于建立全市金融审判与金融管理联系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讨论稿)》以及金融审判与金融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

与会人员一致认同有必要建立全市金融审判与金融管理联系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系、诉前调解、信息交流、工作协调和政策研讨,推动“法金联动”、前移风险预警防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会上,四家召集部门的相关领导也分别讲话,对大力做好金融审判与金融管理工作,通过信息沟通联动,实现金融风险的预警、防范与化解。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强化金融审判和金融管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大局的作用,切实贯彻上级要求及此次会议精神,维护金融稳定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发展;二是全市法院系统要主动与金融机构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推动金融矛盾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不断细化、优化工作方案;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金融审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提升综合业务水平,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打早打小,共同化解金融矛盾,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金融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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